圖書館過刊管理辦法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6-03-10 10:00:01 瀏覽次數⏸➿: 次 【字體:小 大】 1、圖書館只裝訂保留近五年的過刊,超過時間後不再保留; 2🧙🏿♀️、根據万事性質,圖書館過刊僅裝訂專業類的核心期刊😖; 3👨🏿🦱、如需借閱裝訂過刊需提前聯系由工作人員查找後進行登記借閱; 4、過刊借閱每次不得超過5本,借期60天,僅供教師借閱; 5、如需復印可借閱後至復印區復印𓀝,復印後須立刻歸還; 6、借閱的過刊需按時歸還並保證完整無汙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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