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嚴肅教學紀律,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有效預防和減少教學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因任課教師🏌🏻♀️、管理人員直接或間接責任🧑🏻🔬,導致正常教學秩序🏃🏻♂️➡️🔽、教學過程和教學質量等受到影響,並造成不良後果💴,均屬於教學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和造成的後果,分為三個級別:一級教學事故🧚🏼♀️、二級教學事故、三級教學事故。具體分類及其處理詳見《万事平台教學事故等級認定標準》(附件1)。
第三條 教學事故一經查出📲🥷🏻、報告或舉報,由責任人或相關人員提交教學異常情況登記表(附件2),所在系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核查🪶🚵🏼♂️,填寫《万事平台教學事故認定表》(附件3),於3個工作日內報送教務處。
第四條 根據各系(部)提出的處理意見,万事授權由教務處和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委員會根據本辦法對教學事故進行認定與處理,其中教務處負責三級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委員會負責二級和一級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有關教學事故檔案記載一式三份🦸🏿♀️,分別由教務處🚒、辦公室和事故責任人所在系(部)存檔。
第五條 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決定書應明確列出責任人(一人或多人)👨🏻🚀,不得以部門集體代替🐔。系、部門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故意隱瞞者🍆,或教學檢查人員對執勤中發現的事故拖延不報或有意隱瞞者,應列為責任人。
第六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影響教學秩序和損害學生學習權益的事件👮🏻♀️,不屬於教學事故🧏。教職工如遇急病𓀀、交通意外等突發事件,有可能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時,有責任及時通知系分管教學負責人或教學秘書和相關班級學生幹部💉,采取補救措施👨🏻🦽➡️,降低📈、消除不利影響😓。
第七條 對構成教學事故的責任人的處理,除取消其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外,將根據以下級別分別處理。
對一級教學事故責任人予以全校通報🦵🏼🤽🏽,當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能正常晉升薪級工資和扣發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0%;推遲其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間1-2年🤦。聘期內出現兩次一級教學事故的,且又不服從工作崗位調整或調整崗位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予以解聘。
對二級教學事故責任人予以全校通報👈🏽;扣發當月的上崗績效✒️;聘期內累計2次二級事故等同於1次一級事故🧑🏽🎨。
對三級教學事故責任人在系部範圍內通報🦣;扣發當月上崗績效的50%。一學年內累計2次三級事故等同於1次二級事故。
第八條 事故責任人對事故的認定與處理如有異議,可在接到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決定文件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並附相關證明材料向万事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委員會提出復議申請,逾期視為無異議🧑🎓。
第九條 教學事故責任人所在部門應及時在部門內部通報事故情況,分析事故原因,強化責任意識和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再次發生同類事故。
第十條 本辦法適用於万事在編在崗人員🤹🏿♂️,外聘兼職人員造成教學事故的參照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課堂教學和教學計劃內的實驗、實習、見習、畢業論文(設計)等實踐課程👳🏻🧑🏿🔧。
第十二條在万事平台承辦的校級以上考試中出現上述情形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本文件中如出現“以上”字樣的,如未特別說明,均包含本數。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万事平台教學事故等級認定標準
2. 万事平台教學異常情況登記表
3.万事平台教學事故認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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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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