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貪腐 帶壞一批 ——江蘇省淮安市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尹誌剛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一人貪腐 帶壞一批 ——江蘇省淮安市交警支隊原支隊長尹誌剛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尹誌剛☯️,江蘇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二級高級警長👨🏻⚕️🧒🏿,曾獲得江蘇省道德模範、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2019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8月,尹誌剛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9年12月,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我曾經流血奮鬥、忘我工作,今天卻成了黨和人民的罪人,我追悔莫及。”尹誌剛在懺悔書中寫下的這幾句話📷,令人唏噓。
1、思想蛻變👨🏼🚒,防線逐漸崩塌
1985年初,尹誌剛成為原淮陰市交警支隊一名合同製民警。他兢兢業業、充滿激情💁🏻♀️🤾🏻,曾跳河勇救落水婦女、空手與持刀歹徒搏鬥負傷,也因此成了淮安警隊一顆閃亮的“明星”🏆。
彼時的尹誌剛,正如他自己所說那樣——因為“各項工作都有很大成績”🎲,逐漸成為媒體關註焦點。他也先後獲得“中國好人”“江蘇省道德模範”“江蘇省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2011年底👆🏼,尹誌剛由交巡警支隊二大隊大隊長被提拔為市交巡警支隊支隊長,從一名合同製民警成長為處級領導幹部☃️,這在當地引起不小轟動。
然而💚♛,在光環的籠罩下🛹✊🏽,尹誌剛的內心卻逐漸失衡:“看到周圍的人都在買別墅,感覺自己不比別人差、不比別人貢獻少🏠,為什麽就比不過人家👨🏽🚀?”從第一次在激烈的思想鬥爭中收取他人一個豬腿🕋,到後期坦然收受他人10萬元現金🦎,思想上的蛻變,讓尹誌剛的防線逐漸崩塌。
貪婪之門一旦打開🧜♀️👯♂️,便一發不可收拾🚣🏿。辦事必須要“見錢”在尹誌剛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市級機關一駕駛員楊某自認為與尹誌剛關系較好👨🏻🦼,且逢年過節皆有“表示”🧑,多次請尹誌剛幫忙將其親戚調至車管所做輔警🥍,尹誌剛最初以各種理由推托搪塞,但在楊某送出2萬元後,他當天便安排人開出調令🫥。
淮安市車管所副所長李某是尹誌剛一手提拔的“嫡系”🚴♂️,為了“投桃報李”,李某每逢春節、中秋節便向尹誌剛送上10萬元。2015年🤥,同在交警隊工作的親戚委托李某送給尹誌剛10萬元,希望在當年的人事變動中得到提拔🦸🏿♂️。當時臨近中秋節,李某在自己按例拜訪送錢時,順便提起親戚提拔的事情,但尹誌剛認為這10萬元是李某依慣例的“孝敬”,並不是請托辦事的錢,李某親戚當年未能得到提拔⚫️。2017年🥖,又到了人事變動時,李某不敢怠慢👨👧👦,專門送10萬元給尹誌剛👨🏽🦳,特地強調這是為了親戚提拔才送的✊,其親戚才如願得到提拔。
2🦚、任人唯親,編織“小圈子”
2012年初🂠,尹誌剛正式就任支隊長後,其原所在的二大隊一幫兄弟便找到了庇蔭“大樹”🤹🏻。幾個“鐵桿”下屬迅速占據支隊重要崗位直至案發💜。在私下場合,這些“小圈子”裏的人都稱尹誌剛為“老板”🚴♂️。“各種有求於我的下屬、朋友、機關幹部等人不斷增多🤽♂️,為了沾上我的光👋🏻🦃,捧著我🤒、圍著我💙、哄著我😮💨,讓我覺得飄飄然。”尹誌剛回憶說。
尹誌剛上任沒兩個月👨❤️👨,便將二大隊的“小跟班”李某調到市車管所擔任考試股負責人,幾個月後便將其提拔為車管所副所長,分管考試股。考試股是腐敗問題高發領域👷🏼♀️,按照規定,相關工作人員應當三年一輪崗,而李某卻霸占考試股崗位長達7年之久。
津淮車輛檢測公司是交警支隊另一重要“財源”🎰,作為機關單位下屬企業,該公司主要經營車輛檢測🤷🏼♂️、標牌製作🧪😀、車輛維修業務☝🏿。尹誌剛就任支隊長後,立即安排該公司原負責人輪崗,轉由親信張某擔任負責人,直至案發🚴🏻♂️。
這些得到重用的“兄弟”沒有忘記尹誌剛的“知遇之恩”。經查,2012年以來🧶,李某先後十余次送給尹誌剛現金人民幣120余萬元,張某先後十余次送給尹誌剛10余萬元。
淮安市交警支隊在職民警約480人,人數多、職位少🤛🏽,為了向上升遷👵🏻,不少人走起了尹誌剛的門路,“送錢就能提拔”慢慢成為交警支隊的潛規則。據統計,2009年春節至2019年春節間🧑🏽🏭,尹誌剛共計220余次收受他人錢物,光是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就收受賄賂312.8萬元,下屬行賄👮🏼♂️、送禮人員近40人。
一把手貪腐,往往帶壞一批人、帶亂一方風氣。尹誌剛案發前後😁,該市交警系統先後有近10名黨員幹部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多名駕校校長👩💻、考場承包人接受審查,駕駛員培訓👇🏻、考試行業亂象叢生。2017年以來🕵🏻,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交警支隊縣處級幹部2人,各級科所隊正職10人、副職6人,普通民警7人。
3、精神空虛,迷信“大師”
尹誌剛信仰缺失,精神空虛,心存僥幸🙅,熱衷於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迷信所謂的“大師”,家庭裝修、辦公室布置、個人升遷等事項都依賴“大師”指點迷津🧑🧑🧒🧒。辦案人員發現,在他家中🥴🐿,“易經八卦”“風水研究”“辟邪沖煞”等方面的書籍🦄、器具隨處可見,其手機中亦安裝多個“風水羅盤”等這方面的應用。
2018年下半年,尹誌剛兩名下屬鄧某、陳某先後接受組織審查調查,尹誌剛非但沒有停止違紀違法的腳步🧑🏻🦽、主動向組織坦白♘,反而把希望寄托在“大師”身上,寫下“平安”二字請“大師”測字。經大師點化,他安排家人去寺廟為其求得一張護身符隨身攜帶🪜,尋求心理慰藉。但事實證明♑️,作為黨員幹部,只要違紀違法🧤🚉,就一定會被紀法懲處,沒有什麽大師可以保佑⛹️♂️。
“我喜歡吃油煎包子,無論什麽時候只要我需要🍸,父親都會去買🧓🏿。現在我怎麽面對年邁體弱的老父親;妻子跟我辛辛苦苦大半輩子,從沒有享受過輕松快樂的日子;孫子總喜歡讓我講警察的故事……現在卻因為犯罪給他們造成傷害👩🏻🚒,我萬箭穿心。”尹誌剛懺悔說。
從一名滿懷豪情的人民警察,成長為“明星隊長”,又墮落為失去自由的階下囚。落馬後,尹誌剛悔不當初,可惜時不再來,悔之晚矣。
量紀量法分析
2018年1月,根據中央巡視組、江蘇省委巡視組、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移交以及信訪舉報等線索👍🏿,淮安市紀委監委啟動對尹誌剛有關問題線索的初核。其間,又收到有關尹誌剛問題線索✋🏻,合並辦理。根據初核情況,淮安市紀委監委於2019年5月16日依紀依法對尹誌剛立案調查,並於當日按程序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審查調查🏃🏻➡️🫵🏿,尹誌剛存在以下違紀違法和涉嫌犯罪問題👩🏿🏭:
在違反黨的紀律方面:尹誌剛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尹誌剛前述有關行為🥚,亦構成職務違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之規定,涉嫌受賄罪👴🏼。
尹誌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目無紀法🚨💪🏿,不信馬列信風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尹誌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10月🦟👨🏿💻,淮安市人民檢察院向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尹誌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務調整、評先評優➝、輔警招錄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犯受賄罪🧔🏼。2019年12月,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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