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稅率表(2024版)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1.綜合所得年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於年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年度綜合所得🌓,適用於2019年及以後取得的綜合所得)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註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
註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
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綜合所得月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於月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月度綜合所得,適用於2019年及以後取得的綜合所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計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
級數 | 月度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月度(包括按月預扣)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2018年第四季度工資薪金所得月稅率表,適用於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工資薪金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過渡期
(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註🙆🏿:納稅人在過渡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不扣除個稅新法規定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費用。
二、經營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適用於2018年10月以後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00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過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過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
(註: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
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稅收入額-準予稅前扣除金額
三、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一)超過四千👴🏽𓀜:
1.勞務報酬所得 =收入*(1-20%)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勞務報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800)*70%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20000元 | 20 | 0 |
2 |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並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四🧘♀️、特定所得的基本計算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2🚓、財產租賃所得
按照每次租賃收入的大小,區別情況計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費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轉讓財產的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4、偶然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註意:如果另行給予優惠稅率或者減半征收的🎟,則按優惠稅率或者減半計算。
五、相關政策
財稅[2000]9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
財稅[2018]9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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